当前位置:首页 > 黑客大团队 > 正文

因未及时履行披露,庚星股份(600753.SH)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警示

摘要: 2024年3月13日,上交所对庚星股份(维权)(600753.SH)对庚星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

2024年3月13日,上交所对庚星股份(维权)(600753.SH)对庚星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及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予以监管警示。

庚星股份未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1月24日才披露《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庚星股份未及时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

上交所方面认为,庚星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发表评论

  • 47人参与,2条评论
  • 黑客  于 2024-03-14 15:43:12   回复
  • 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黑客  于 2024-03-14 19:48:05   回复
  • 2024年3月13日,上交所对庚星股份(维权)(600753.SH)对庚星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及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予以监管警示。庚星股份未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